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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省啦!第五批国采执标时间已确定

    2021-09-30阅读229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  继之前分享的19省市之后,9月28日,福建、浙江两省也公布了具体执标时间。   另外,之前宣布10月下旬执标的上海市,在上海市医保局最新通知中,也明确了执标时间是10月20日。   全国公布执标日期的至此已达21个省市,汇总如下:   福建省   9月28日,福建省医保局联合福建省卫健委发布《关于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宣布第五批国采61个中选品种将于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通知》要求,采购周期内中选药品采购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同通用名非中选药品。在确保完成中选药品约定采购量的前提下,对于同通用名非竞争组非中选药品挂网价已调整至对应福建省同通用名中选药品(含)以下的,可不受采购比例限制,约定采购量以外的剩余用量,医疗机构可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药品。   中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销售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同通用名非竞争组除中选药品以外产品实际采购价格低于或等于原最高销售限价的,按实际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实际采购价格高于原最高销售限价的,按原最高销售限价销售。   对销售价格高于中选价格的,首年以销售价格下调30%确定医保支付标准,下调后医保支付标准低于中选价格的,以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对销售价格不高于中选价格的,以销售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   同通用名竞争组药品,按不超过中选价格确定最高销售限价,并以最高销售限价为医保支付标准。   浙江省   9月28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宣布自2021年10月20日起开始执行第五批国采中选结果。   药品范围包括第五批国采中选药品,以及根据《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残缺规格价格联动的通知》要求询价成功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20mg、单硝酸异山梨酯缓释片30mg和50mg、碘克沙醇注射液50ml:16g(I)。   上海市   9月23日,上海市医保局联合上海市卫健委、药监局发布《关于本市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也明确了执标时间是10月20日。   《通知》要求,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鼓励非中选药品主动降价。   与中选药品相同通用名(含剂型)的原本市中标药品(或挂网药品),如未获中选资格,但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原则上数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如出现中选产品供配不及时的情况,酌情阶段性放开对未中选药品的采购数量限制。如未中选的原研药及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企业主动降价至本市中选价以下的(含中选价),则对应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该未中选药品不受优先采购限制和相关考核影响。医疗机构采购符合上述条件的未中选药品的,视作符合“一品两规”要求。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进一步强化合理用药考核。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相比于与中选药品具有相同或相当活性成分(特别是化学结构类似)、同等治疗效果(包括复方制剂)、临床可替代的同类药品,在合理用药的基础上,应当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对使用中选药品可能导致患者用药调整的情况,医疗机构要强化临床风险评估、预案制定和物资准备,注重加强医师和药师宣传培训,对患者做好解释说明。要兼顾稳定药品供应、稳定临床用药,对中选药品不搞集中扎堆采购,对未中选药品不采取断药停药的“一刀切”做法,原则上同通用名(含剂型)未中选药品的配备比例保持在20%左右。来源:医药代表佳珺亚太医药网

  • 重磅!第五轮国采落地 大批药品开始撤网

    2021-09-30阅读233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  伴随着第五批国采在全国范围内的逐渐落地,相关品种的撤网也开始了   近500个第五批国采未中选产品将撤网   9月28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全网药发布《关于公示暂停采购部分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非中选药品的通知(一)》。   通知明确,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确保供应的情况下,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也就是说,在这个前提下,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非中选药品将被暂停采购。据梳理发现,暂停采购的产品共有20个,包括注射用兰索拉唑(30mg)、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0.2g(以吉西他滨计算))等大品种。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同时,药品的暂停采用也将影响一批药企。多家知名药企位列榜中,例如,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

  • 专家评审结束 2021国谈药品已确定!

    2021-09-30阅读289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  9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新消息:按照《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国家医保局经组织专家对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多轮评审。目前,专家评审阶段工作已经结束。   按照公告说明,各申报企业可登陆国家医保公共服务平台(fuwu.nhsa.gov.cn)“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以下简称“申报模块”)查询评审结果。   如果评审结果为“拟谈判新增品种”、“拟谈判新增适应症”、“拟重新谈判续约”和“拟按简易程序续约”的,说明该药品或适应症纳入2021年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范围,获得谈判或续约的资格,不代表该药品或适应症已经被列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医保局要求,纳入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准入谈判范围的药品请在“申报模块”中下载确认函、授权委托书和谈判材料模板等相应资料并按要求填写、报送。经专家评审确定的谈判参照药品(含治疗方案)、谈判主规格和限定支付范围等内容请在“申报模块”中“谈判信息”栏点击“详情”查看。   同时,国家医保局说明,为确保目录调整后续阶段工作顺利进行,在2021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正式发布前,请各申报企业勿对外发布本次目录调整的任何信息。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参考此前发布的调整进度安排,预计10月份正式进入谈判阶段,最迟11月份就能公布结果了。来源:医药代表佳珺亚太医药网

  • 19省公布第五批国采执标时间!

    2021-09-29阅读240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继之前分享的17省市之后,这两天又有江西、山西两省公布了具体执标时间。  另外,之前宣布10月底执标的辽宁省,在辽宁省医保局9月24日发布的《关于做好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中,也宣布定于2021年10月20日零时开始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全国公布执标日期的至此已达19个省市,汇总如下:   山西省   9月26日,山西省医保局联合山西省卫健委、药监局发布《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1〕18号),宣布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   《通知》要求,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逐步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江西省   9月24日,江西省医保局发布《关于执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的通知》,宣布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驻赣军队医疗机构自2021年10月18日零时起全面执行第五批国采中选结果。   其中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和注射用兰索拉唑为2020年江西省药品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在江西省中选结果的第一年采购周期内(2020年12月25日0时~2021年12月24日24时),执行江西省中选结果。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另外,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射用盐酸吉西他滨(0.2g*1瓶/盒)和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的注射用兰索拉唑(30mg*10瓶/盒)暂按非中选药品管理,实行挂网采购,待江西省中选结果第一年采购周期结束后,再按国家集采中选结果管理。来源:医药代表佳珺亚太医药网

  • 药店网络销售药品要求来了!马鞍山在全省率先出台操作指南

    2021-09-29阅读215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药店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行为,近日,安徽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全市有网络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7家连锁公司259家门店开展调研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药店网络销售药品操作指南》,对药店网售药品在资质要求、销售范围、管理制度、销售流程四方面做出了相关明确。 一、明确资质要求要求药店网络销售药品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条件,遵守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依法诚信经营,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具备网络销售处方药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当突出显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不得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二、明确销售范围药店网络销售药品应在经营许可范围和许可方式之内,“线上线下”保持一致,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网络载体的销售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可追溯,电子订单、在线药学服务记录、药品配送等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记录应当保存至医疗器械有效期后2年,无有效期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三、明确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管理制度,实现药品销售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实施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的配送管理制度、投诉举报处理制度、网络销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等。在网站首页或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持续清晰展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凭证等相关资质证明信息、所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的执业资质。 四、明确销售流程保持网络畅通,及时回复顾客在各平台上留言提出的问题,药学技术人员对用药信息审核,及时沟通和反馈,向顾客提示用药风险,正确介绍药品的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等。负责封装的人员应检查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核对与网订信息是否一致,根据包装或说明书要求进行包装防护。自行配送药品的,应采取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委托配送的,应确保其具备保障药品配送环节质量的能力,并承担配送环节的责任。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来源:安徽药监局佳珺亚太医药网

  • 网络平台怎能随意贩卖处方“失眠药”

    2021-09-29阅读184次

          亚太医药网讯     最近有媒体报道:在二手网络交易平台上,有人以“卖助眠药”为名,销售管制类精神药品。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后,卖家会发来一个二手交易平台上的商品,往往是普通商品链接,但售价却是三唑仑、地西泮等药物的10多倍。三唑仑、地西泮用于治疗失眠、焦虑,但其实很多管制类精神药品,滥用后也可以成为毒品。目前国家规定的相关药品一共430多种,其中有精神抑制类、麻醉类等,必须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才能购买。(央视网9月27日)  药品销售本就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作为管制类精神药品,更不可以随便买卖。而在一些二手网络平台却可以随意买到精神抑制类、麻醉类等药品,这显然突破了药品销售管理规定,也蕴藏着极大的安全风险。  根据专家分析,在网络上购买管制类精神药物的,一般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为了不正当牟利,把它当做“毒品”使用。如媒体梳理统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信息发现,2019年8月至今年8月,两年间共有231起涉及走私、贩卖常见一、二类精神药品的刑事案件宣判;另一种则是出现了精神上的焦虑症状,但因种种原因而未接受正规治疗,却选择自行购药服用的群体。这同样非常危险,不仅存在安全隐患,甚至还可能形成药物依赖,导致“成瘾”。  因此,无论是从有效打击毒品犯罪的角度,还是从确保精神疾患群体用药安全的角度,都绝不能纵容精神类药物在网络平台上被随意销售的乱象。一方面,相关平台应该强化对于违规违禁品销售的封堵力度,加大审核和干预,最大限度压缩违规销售药物的网络空间。同时,也应该和相关执法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及时根据网络线索顺藤摸瓜,共同打击违规销售药品的网络黑产;另一方面,针对部分精神疾患群体的用药安全问题,也应该加强科普宣传和相关医疗服务建设,进一步满足正常的治疗需要。  据世界卫生组织披露的数据显示,全球有超过3.5亿人罹患抑郁症,近10年来患者增速约18%。根据估算,目前我国的泛抑郁人数接近1亿。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对于精神药物有着不可小视的刚需。但是,由于对于精神疾病缺乏科学认知,或是担心被歧视,相当一部分患者都选择私自购药服用,如此前有统计显示,中国抑郁症患者正确就诊率不足10%,这无疑为违规销售精神类药物的网络黑产提供了市场。因此,要彻底遏制网络违规售药行为,从源头减少一些患者的用药和就诊误区,也是必不可少的配套工作。  对此,首先需要加大对于精神疾病的社会科普力度,以在提升患者科学认知的同时,也减少社会对于精神疾病的歧视与误解,真正剔除患者正常求医问诊的社会压力。其次,则要有效增加精神疾病医疗资源方面的投入。有数据显示,中国精神科医生缺口达到40万人,且多数医院都未开设相关精神疾病门诊,这无疑增加了患者的就医难度,也在客观上将不少患者推向了私自购药服用的危险境地。  如今,相当一部分精神疾病患者的正常治疗,仍处于不被“看见”和正视的状态,乃至他们的用药都是求助于“地下”灰色市场。要真正遏制这个庞大的灰色市场,在打击、规范的同时,更要让精神疾病患者能够真正走到阳光下,不受压力地、便利地问诊求药。要实现这一目的,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来源:中国青年报佳珺亚太医药网

  • 多国努力加强校园防疫和教学工作(国际视点)

    2021-09-29阅读190次

          佳珺亚太医药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资讯      核心阅读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许多国家出台或调整学生返校政策与要求,积极推动复学复课,并鼓励学校采取灵活的教学模式,努力在加强校园防疫与保障教学工作之间寻求平衡。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近期发布报告显示,大部分国家和地区已陆续在新学期恢复正常的学校教育,但仍有1.4亿儿童无法如期返校。该基金会欧洲及中亚区域副主任菲利普·科里表示,学校不仅仅是一栋建筑,它是社区核心的学习、安全和娱乐场所。“我们必须努力确保学校重新开放,并保持安全开放。”  多措并举保障安全开放  自秋季开学以来,法国中小学已有1200多万名学生返校。法国国民教育和青年部长布朗凯表示,新学期尽可能维持线下教学,减少班级关闭时间。学校允许面对面授课但须遵守防疫要求,如室内佩戴口罩、勤洗手、避免聚集等。初中和高中校园内部或附近将设立疫苗接种点,为学生接种疫苗提供便利。在德国,中小学学生在教室内必须佩戴口罩。在首都柏林,学校教职人员和学生在开学后的前三周必须每周进行三次检测,之后每周两次。  9月13日后,意大利所有大区学校陆续开学。根据意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学校防疫措施,教职员工进入校园必须持有“绿码”。若某教职人员的“健康码”变红,学校管理者将立刻收到警报;未持“绿码”进入校园的人将面临400欧元至1000欧元罚款。目前全国教职员工接种新冠疫苗的比例已超过92%,是意大利疫苗接种率最高的行业。  印度尼西亚政府出台健康防疫指导方针,要求学生必须始终佩戴口罩、自带食物,教师必须接种疫苗,规定学校只能以50%的容量运营等。马来西亚教育部与卫生部、国家安全委员会和新冠肺炎免疫工作组合力推动学校分阶段重新开放,学生、教师和其他学校工作人员需坚持戴口罩、每天监测体温,要对高接触区域进行消毒、对有类似流感症状的人进行隔离等。  阿联酋教育部近期宣布了对16岁及以上学生实行强制疫苗接种的要求。在首都阿布扎比,所有学生必须出示14天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方能入校,许多学校每14天进行一次检测。阿联酋还成立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监督各学校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在沙特,超过600万名12岁及以上的学生近期重返校园,返校学生需接受过两次疫苗接种或是从疫情感染中康复并接受过一次疫苗注射,学校管理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了解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疫苗接种情况等。  积极应对各方面挑战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儿基会、世界银行和经合组织此前发布的一份报告,在因疫情而完全关闭或曾经关闭过学校的142个国家和地区中,约1/3尚未采取停课补救方案。报告呼吁各国政府确保学校采取一切措施安全复课,并为学生提供有效的补习和综合服务。  儿基会全球教育负责人詹金斯表示,当务之急是让学生重返课堂,尽快重新开放学校进行现场授课,以满足学生们的需求。针对不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应确保学生们拥有远程学习的基本设备,或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  疫情的不确定性仍是当前复学复课的最大挑战。许多国家政府都表示,将采取措施尽可能保证校园生活恢复正常。在法国,如果小学班级内出现一名确诊病例,则该班级关闭;在初中和高中班级内若出现确诊病例,完成疫苗接种的学生可以继续到校园上课,其他学生作为病例接触者居家隔离并接受线上课程。德国政府则准备实施疫苗加强针,预防可能引发的疫情反弹。  一些国家继续鼓励学校采取灵活的学习模式。目前英国不少大学仍保留不同比例的线上授课。阿布扎比的学校则可在多种模式中选择:全员返校,上课时间恢复到疫情之前的时间;部分返校,可采取半天、交替一天或一周的远程学习形式。  儿基会发布的最新报告提醒,尽管各国采取措施提供远程教学,但全球至少有29%的小学生没有这样的学习机会。一些欠发达国家因地制宜采取适当举措。比如布基纳法索计划通过无线电广播课程为更多偏远地区学生提供基础教学,并计划从10月1日起重新开放尽可能多的学校。  提升线上线下学习效果  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模式可能成为后疫情时期的常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项调查发现,疫情期间,很多地区采用数字化工具实现学习打卡、作业批阅等,也有一些地区通过线上平台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方案,努力实现“有效率”的线上学习。  专家分析认为,疫情改变了知识的传授和传播方式,并倒逼数字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运用和发展。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在个性化学习、系统考核评估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根据“全球市场洞察”网站调查显示,2020年在线学习市场规模已超过2500亿美元,预计到2027年前的年增长率将超过21%。  教师的传统角色也在发生变化。教师需要重新设计在线课程,还需在教学和互动方面更具创造性,以吸引学生注意力,提升教学效果。8月,约旦开展了一项教师培训,就教学方法、使用现代工具和辅助工具等方面进行培训,为全面重新开放学校、促进教育数字化发展作准备。  有专家认为,出于对室内空间密闭性的担忧,未来教学无需局限于课堂,可在更大空间开展教育。以色列民主研究所教育政策主任霍夫曼表示:“学校可以发挥创意,增加户外活动,在公园、博物馆、自然场所和社区等地开展教学,丰富课堂模式。”来源:人民网佳珺亚太医药网

  • 透视中药材涨价潮

    2021-09-28阅读211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从2018年开始,国内中药材的价格一直在逐步上涨,而最近央视的曝光,也让中药材上涨的趋势广受业内关注,新版药典和中医药法的颁布,以及疫情和洪水的袭扰,让中药材的供应与现实需求产生了巨大的差异,而中成药集采和产业扶持政策的持续,也给中药材的价格走向蒙上了一层迷雾。涨价早有端倪疫情与用量致供不应求近日,据央视财经报道,今年以来中药材价格呈现普涨的态势,不少品种涨幅超过100%。消息称,其实从2020年下半年开始,中药材就进入了上涨通道,像马钱子价格年涨幅高达228%,泽泻价格年涨幅达203%,柏子仁、大风子、紫苏子、郁金这些品种年涨幅都超过150%。此外,一些抗病毒的药材品种,随着抗疫预防的一号方、二号方的出现,价格和销量也均出现上涨。一位有五年一线中药材销售采购经验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近涨价的品种确实比较多,50%-60%的品种在涨。”不同品种涨幅不同,其中酸枣仁是涨得比较“凶”的一种。该人士透露,目前酸枣仁市场价是380元/公斤或者400元/公斤左右,而在之前的市场价格在300元/公斤多。中药材天地网8月份的亳州市场点评显示,目前,中药材市场正从淡季开始向传统的销售旺季转换,交易渐有好转,且市场涨多降少的大趋势依然延续。从数据统计来看,亳州药市当前涨价品种多为大宗常用品种,佛手涨价50%,连翘、郁李仁、牛蒡子涨价幅度也均接近30%。对于当前中药材涨价的趋势,北京盛世康来中药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董事长申勇据对中药行业20多年的观察指出,此次中药原料涨价其实是从2018年开始的,市场上常用的中药原料涨价在50-200%左右,例如清热解毒的金银花从过去120元/公斤涨到今年大概260元/公斤,河南由于2021年下大雨引发洪涝灾害引发“河南4大怀药”(山药、地黄、牛膝、菊花)产量减少,进而引发涨价200%以上,涨价幅度不可谓不大。的确,虽然中药材销售旺季还没有到来,但是在安国药材市场涨价是行情主流。数据显示,党参、酸枣仁、木瓜、连翘等品种近一个月涨幅超过20%。玉林药材市场也有同样的情况,在这里,木瓜、佛手、党参、连翘涨价幅度靠前。对于中药材涨价的原因,不少中药企业在今年半年报中有所提及。西藏药业披露的公告显示,受国家环保政策、上游生产资料、人力成本上涨,以及疫情和《中国药典》(2020年版)标准提高尤其是植物类药材农残检测项目增加等影响,部分物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另外,还有不少中药生产企业披露风险提示:中药材由于其野生资源的稀缺性、人工种植受气候环境以及种植面积等因素的影响,公司可能面临原材料供应不足的风险;同时,随着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大幅波动增加了公司采购成本及中药材贸易亏损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产生大幅波动或供应量严重不足,而公司若不能适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则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这是2018年至今的供需变化,进而到2021年表现出来中药原料涨价的现象。”申勇表示,自从2017年《中医药法》颁布后,全国各省都相继推出了本省的落地扶持中医药的具体实施细则,其中之一就是加大对中医药技术、中医药方剂在临床治疗上使用的扶持;而且国内20多个省推出的扶持中医药的具体细则中,80%都提到了加大对“院内中医制剂”的扶持政策(例如四川、湖北、山东等省,院内制剂可以享受医保)。上述两个利好政策,增加了中医在临床的应用范围,进而间接引发了中药原料使用量自2018年以来的不断增加,再加上中医药在抗击疫情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人们对中医药认可度越来越高,因此整体市场中中药原料使用量达到顶峰。且受去年疫情影响,很多中药材种植都荒废了,供不应求而价格自然就不断上涨。除此之外,业内也有观点认为,2020年版《中国药典》正式出版发行,内容相较上一版有了诸多新调整,中药质量和标准的提升无疑是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解决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的限量标准,企业生产成本进一步上升,价格也随之上涨。申勇认为,这一波涨价潮可能要持续一年以上,到2022年才可能有缓解的现象。“因为中药原料的种植和庄稼、果树差不多,中药材有1年生的,有2-3年生的,例如杜仲,甚至还有生长周期更长的,要收获需要时间。”申勇说。中成药集采正在路上可控药材来源成企业关键从宏观上看,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中药材综合200指数表现为小幅震荡上行。第一季度,受疫情影响,综合200指数同比上涨9.11%,为近10年同阶段最高值;进入2020年7月,随着大批家种药材产新,指数快速下滑,同比下降1.32%,9月又开始回升2.30%,年底报收2451.86点,同比上涨8.36%,上涨幅度相对温和。但2021年上半年,国内中药材行情上行趋势明显,截止到2021年9月6日,综合200指数上行到2566.53点,同比上涨12.13%,上涨速度变快。业内人士认为,中药材的涨价潮可能随着中成药集采进度的推进而产生显著变化。前段时间,对于中成药是否集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126号建议时明确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从价高量大的品种入手,科学稳妥推进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在申勇看来,中成药集采目前来看是“舆论呼声高、实际落地难”,中成药普药类,例如三黄片、双黄连、板蓝根颗粒等因为成分数量、成分名称是一样的,可能参与集采还容易些。这类产品一旦进入集采流程,可能会引发这一类中成药原料价格相对的降低。但是中成药独家品种,例如具有清热解表功能的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胶囊、扬子江的蓝芩口服液、山东瑞阳的葛根汤颗粒等,这些药原料成分、生产成本不一样,怎么集采?以谁的为标准?这类药一旦集采了,其产品组成成分的原料是涨价还是降价还真的不好说。申勇认为,80%的中成药企业原料采购成本肯定增加,如果是院内品种或进入医保的品种,因为采购价格固定,所以将面临利润的减少。如果是院外产品这样不受国家价格管控的产品,例如OTC、蓝帽保健品、功能食品或强势产品,例安宫牛黄丸、宁夏枸杞、东北人参等,厂家有可能会提高终端零售价格。另据央视财经报道,虽然中药材的价格上涨影响了饮片厂的利润,但是却带动了中药饮片的销量,出现了淡季不淡的行情,部分饮片厂订单量较去年增长大概百分之一二十。“除却疫情增加大众认可,前段时间国内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的取消,中药配方颗粒产业也随之解放,70多家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的出现以及相关产品的上马,导致了中药配方颗粒主要原料——中药饮片的订单增加,这是可以预见的。”申勇认为。那么,在中药材价格普遍上涨的背景下,中药生产企业、饮片企业该如何应对,以保障公司产品正常的生产和供应呢?面对中药材涨价的大势,从行业传出来的消息来看,不少公司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启迪药业一方面加强市场价格监控及分析,对重点原辅料,积极开展战略储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搭建大宗原材料采购平台,实现部分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集中采购;通过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优化资源,以降低产业链整体成本。沃华医药采取了与启迪药业类似的对策,面对部分原料价格暴涨等不利因素,沃华医药强化前中后台的信息共享和动作协调一致,通过集中议价、多品种集采、提前储备等方式,平缓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好地控制了成本,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秩序。至于企业应当如何构建健康、可持续的中药材供应体系,申勇建议企业主要在两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自建原料基地,像天士力、河南仲景宛西、北京同仁堂一样,很多年以前就建立了自己的GAP中药原料种植基地,保证药品原料的保质保量的供应;二是做好原料的前瞻性采购。(作者:卢阿峰)来源:医药观察家报佳珺亚太医药网

  • 辉瑞公布全新中国区组织架构

    2021-09-28阅读295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9月24日,辉瑞公布了全新的中国区组织架构调整,新的架构包括医院急症、肿瘤、罕见病、炎症和免疫、疫苗、广阔市场,六个独立的事业部。广阔市场团队首次作为独立的事业部设置。辉瑞方面表示,这将致力于减少不同地域间医疗水平的差异,充分体现了辉瑞中国对于广阔市场的重视,扎根中国、服务中国的决心和助力健康中国2030的承诺。与此同时,战略创新也作为全新的部门成立,将致力于转变走向市场模式,这也是辉瑞全球的大胆举措之一:转变与患者和医生互动的方式。市场准入职能得到加强,也使得辉瑞能够更好地实现以患者为先的理念,提升创新药物在中国的可及性和可支付性。新的组织架构将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生效。作为首批进入中国的跨国药企之一,辉瑞已为中国市场先后引入60余款高质量创新药物。近两年来,辉瑞在中国市场聚焦于肿瘤、疫苗、抗感染、炎症与免疫、罕见病这五大领域,以患者需求为中心,提供高品质的创新产品和治疗方案。刚于9月1日就任辉瑞生物制药集团中国区总裁的彭振科表示,辉瑞中国有近7000名人员,分布在生产、销售、市场以及研发等不同领域。通过新的组织设计,辉瑞不仅有能力实现有机增长,并且将发挥在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为需要创新药物和疫苗的中国患者提供更好的产品和价值。来源:健康时报、齐鲁壹点佳珺亚太医药网

  • 涵盖208个病种,浙江出生缺陷救助最新政策来了!

    2021-09-28阅读180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  近日,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等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十四五”期间浙江继续实施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新增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涵盖208个病种,救助范围和力度进一步加大,更多患儿和家庭将因此受惠。   救助标准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10000元  •先天性结构畸形的救助标准为3000元-30000元  •功能性出生缺陷的救助分为3000元、5000元两档  除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为一次性给予,其余两项救助都可在限度内多次提出申请。救助对象要符合家庭生活负担重,能够提供低保证、低收入证明、特困证明或村(居)委会等开具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等要求。   管理实施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为全省项目管理单位。首批项目实施单位分别为:  •出生缺陷(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和11个地市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  •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台州医院和义乌市妇幼保健院。  •功能性出生缺陷救助项目: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育英儿童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湖州市妇幼保健院、绍兴市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妇幼保健院和台州医院。   申请流程   救助流程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复核及公示、拨付救助金、回访等环节,均在网上进行。患儿法定监护人可通过“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微信小程序填报申请并查询进度。项目实施单位、省级项目管理单位及时进行初审、复审、回访,评估救助工作进展,确保救助政策落地。来源:健康浙江佳珺亚太医药网

  • 海南药价“跳水”的背后

    2021-09-28阅读230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相关动态信息。近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则关于部分药品调整挂网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689个药品在药品采购平台的挂网价格进行调整。在医改政策的指挥棒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开展路径已基本明晰,集采药品降价也已成为行业趋势,药企主动申请降价似乎变成了当前形势下最明智的选择。但业内人士看来,药企主动降价的概念不成立,降价都是不得已而为之。建立集采领域“防火墙”根据通知,此次海南调整挂网价格的药品有瑞士杨森-CILAG制药公司CilagAG的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维生素C片、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氯化钠注射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左乙拉西坦注射用浓溶液、Lilly del Caribe,Inc.(Lilly S.A.分装)的阿贝西利片、江西济民可信药业有限公司的板蓝根颗粒等689个药品。早在去年9月,海南省医保局联合省政务服务中心出台《海南省医药招采和价格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打造了医药招采和价格监管新模式——医药招标价格引导机制。该模式依托海南省医药价格监测服务平台,引入预警和积分考核机制,实时动态联动各省挂网价,横向比较本省医疗机构采购价,引导医药企业主动降低在省采购平台挂网的药品价格,使医药价格回归合理空间,医疗机构采购高价药的行为得到有效约束。海南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探索在医药招采领域管理有关事前承诺即入制,对直接挂网的药品品种,只要企业承诺为全国最低价的,均可直接在全省挂网销售。此举是为了简化企业进入医药招采市场程序,为医药企业提供便利,吸引企业进入海南市场。据统计,今年6月29日,“医药招采价格引导机制”运行一年以来,累计收到3204条企业主动降价信息,平均降幅44.43%,预计节约超1.17亿元采购资金。有业内人士指出,此次这689个药品集中主动提出在海南降价,可以完全视为是办法的实施效果。其中,办法中明确要求定期进行预警信息梳理,对收到红灯和黄灯预警提示的药品生产企业采取处置措施:其一是自价格预警信息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未进行价格调整或未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给予书面函询警告处置措施;其二是生产企业自收到函询文件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进行价格调整或未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的,给予暂停挂网处置措施;其三是暂停挂网3个月内仍拒绝调整价格或提交佐证材料进行修正或删除的,给予直接撤网处置措施,并在集中采购机构官网等同步公示。在本报特约观察家、力托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医药企业管理顾问杨涛看来,以上三个措施对企业是有威慑力的,除非企业准备放弃海南市场,但是从目前来看,各省市都会参照产品价格洼地。即使企业放弃了海南市场,也并不能避免下一个省出现类似海南的情况,在大数据时代,想利用信息不对称获利是不可能的。无创新无出路梳理海南省的降价名单,笔者发现,降价幅度最多的是新乡市常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的维生素C片(规格:0.1g*1000片/瓶),原价为1000元,平均下来达到1元/片,调价后仅为32元,降价幅度达到96.8%,单价为3.2分/片。降幅其次的是,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规格:100ml/瓶),由原价4元调整为0.8元,降价80%。杨涛指出,维生素C片是老产品,1000片卖价1000元,1元一片0.1g,本来就远远背离了市场规则,对于非专利常规使用的药物,就像是生活中的柴米油盐和公共交通,所以原料厂、制剂厂、配送商的利润应该控制在合理范畴。像维生素C片和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这种老药,不应该像创新药一样靠差额赚回研发利润,控制在5%-10%之内的稳定利润就合理了。除了常见药,不少新药也选择了主动降价,礼来的阿贝西利和西安杨森的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就位列其中。阿贝西利的具体价格变化为:50mg、100mg、150mg三个规格分别从3342.33元、5681.95元、7750元,降为1671.16元、2840.98元、3875元,降幅均达50% 。据了解,阿贝西利用于激素受体(HR)阳性、HER2阴性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去年12月29日在国内获批上市,今年4月份才真正上市销售。另外,西安杨森的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100mg/5ml规格的从5460元降为2358元,400mg/20ml规格的从19710元降为8512.4元,降幅达到56.81%。那么,阿贝西利等新药的价格腰斩,是否会打击药企的研发热情呢?杨涛认为应该不用多虑,“中国医改政策实施多年,无论外资药企还是本土药企都在研究中国医改政策、方向、趋势等,为了适应中国医改政策,企业自然也会有对应的上市定价策略,你有谈判降幅的要求,我就有上市时超高定价的对策,上市之初离谱的超高定价,背离了市场规律怎么办?药企最常见的做法是在被降价之前采用买一送一或买一送二等各种操作手段使患者的实际使用成本降低到合理的程度,等谈判降价时,降低50%或70%,那又如何,只是将该药品的价格回归到它应有的价格而已,仅仅是个游戏。”对此,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新的医保谈判即将来临,阿贝西利在初步审查名单中。除了已经有的哌柏西利和其仿制药物竞争市场,明年可能还会有瑞柏西利和国产的CDK4/6抑制剂上市,阿贝西利如能在今年谈判成功,应该是最好的选择。由于没有同类产品的国谈价格做参考,阿贝西利只能先降价试水,以期可以用比较合适的价格谈判成功。而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去年医保谈判失败。今年医保目录已公布将在10-11月进行医保谈判,所以达雷妥尤单抗注射液此番降价过半,有可能是为今年的医保谈判做前期准备。除了海南省外,近期江苏、辽宁、黑龙江等地的药品也迈入了降价行列。可以看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开展路径已基本明晰,集采药品降价也已成为行业趋势,药企主动申请降价似乎变成了当前形势下最明智的选择。但在杨涛看来,药企主动降价的概念不成立,降价都是不得已而为之,要么是有价格洼地,要么是在DRGs支付模式中该药物占比过高又非主要治疗性药物,不得不采用降价保量等原因。另外,随着上市销售时间的延长,药品逐渐降低价格是市场自然规律。刚上市时,因为要收回研发费用,市场推广与教育投入也很多,药品价格比较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产品进入平台期,市场推广教育投入减少,研发费用摊销完成,生产规模扩大效率提升,生产技术提升带来了成本的降低,有仿制药和更好的替代药物的出现等,这些原因都会导致药品逐步降价到普药规模化的利润空间,最后被淘汰。“创新是医药行业的永恒主题,无创新无出路。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及人类对人体疾病研究的深入,治疗理念、途径、方式经常发生颠覆性的变革,所以制药企业唯有扎扎实实地认准一个领域,坚持不懈走创新之路才有机会。”杨涛建议说。来源:医药慧佳珺亚太医药网

  • 北京全市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机构达120余家

    2021-09-27阅读182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9月16日,“两区”建设一周年成效系列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会上通报北京“互联网+医疗”创新发展取得的新突破.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北京目前已建成智慧院前急救,加强急救信息沟通与衔接,快速分诊,智能调度,实现院前系统与院内系统的高效衔接,提高抢救成功率和救治效果。制定北京市互联网医院专家审核规程与北京市互联网医院审核细则,做好互联网医院现场审核标准化工作。推进“互联网+医疗”深度发展,建立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机构已达120余家。来源:新闻资讯佳珺亚太医药网

  • 中医药文化大会执行主席刘峻杰:中医药回归 时代的呼唤

    2021-09-27阅读215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作为全国权威性强、规格高、参与范围广泛的中医药领域的专业盛会,中医药文化大会已经连续举办了四届。今年第五届中国中医药文化大会在三门峡市举行。发布会期间,媒体专访了中医药文化大会执行主席刘峻杰。   媒 体:自第一届中医药文化大会以来,到今年召开的第五届中医药文化大会,社会反响很大,今年的大会又有哪些新举措?   刘峻杰:自2017年起,中医药文化大会已先后在深圳、江西抚州、河北邢台、山东日照举办了四届。前面几届中医药文化大会都取得了圆满成功,各界给出的反响很好,给出了很高的评价。这也给了我们充足的信心,因为我们知道,社会各界,特别是业界能够关注了这个会,因为它是中医药界与社会各界共同携手、全面推动中医药及相关产业振兴发展的高端平台,所以大家都有积极性,去参与和推动这件事。   第五届中医药文化大会在河南三门峡举办,首要的是要思考如何把中医药文化大会办出特色,办出成效,我们不能流于表面,而是要着眼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在文化大会设立之初,我们将大会的宗旨定为:传承创新,文化引领,产业驱动和科学发展,根据这16个字,如何形成我们的特色?我们就想把它落地,一是要创新,前面四届办好了,第五届更要办好。   正好今年是中医药法实施的第四个年头,中医药在这次疫情防控中,参与度、介入程度前所未有,做出了巨大贡献。对此,中央和国家充分肯定了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所以,大会今年的主题是“中医药回归、时代的呼唤”,我们将邀请中医药及相关企业、投资企业参会,分别举行主题学术论坛、产业投资对接会、中医药大健康博览会等活动。   媒 体:为什么会选择河南三门峡作为今年大会的举办地呢?   刘峻杰:三门峡市位于豫西丘陵山区,素有'天然药库'之称。近年来,三门峡市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发展道地中药材种植,推广高效栽培技术,使中药材产业稳步发展。目前,中药材产业已成为当地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   但如何跳出中药看中药,跳出中药抓中药材产业呢?疫情之下,我们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进一步明晰发展定位,把握危机中的机遇。为借助中医药文化大会对产业的推动作用,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以该市“一步三药”“天然药库”自然资源优势和良好的中医药产业基础为依托,积极与组委会进行接触、接洽和   深入交流。今年4月初与我们进行了见面沟通,并提交了申办报告,全面阐述三门峡争取成为大会举办地的积极意向。到了4月底,我和多位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洽谈,经过协商,大会筹委会最后敲定在三门峡举办本届大会。   我们坚信,随着第五届中医药文化大会在三门峡的举办,也必将为该市城市品牌形象的提升乃至河南省及全国的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媒 体:在大会的推动下,中医药事业在这些年有了长足的发展,具体有哪些表现呢?   刘峻杰:经过四年的打造,文化大会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普遍认为中医药文化大会发挥了引领促进全国中医药事业与产业发展的作用,成为中医药界乃至大健康产业领域举足轻重的主题盛会。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十分关心和非常重视,今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七方面28条政策措施,以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今年7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印发《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部署推动“十四五”时期中医药文化传承弘扬工作。《方案》要求要形成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与知识普及的强大合力,将中医药文化传播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谋划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营造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可以看出,中央和国家愈来愈重视中医药发展,尤其是中医药文化的传播。正如我前面所提到的,在抗击新冠病毒战役中,中医药“发挥了很大作用,得到了很大发扬”,这些都表明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   媒 体:未来,我们要如何把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事业发扬光大呢?   刘峻杰:科学和文化是中医两大核心属性,中医科学是中医的根本属性,另外中医药还拥有独特的文化属性,正是这一独特属性让中医药与其他医学体系相比,形成了优势和特色。   中医科学大会的成功举办,我们的认识得到统一,大家认可中医科学的背景之下,中医药法出台了,给中医一个法律的保证,这是中医药界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在中医药法律框架下,中医要如何发展?中医药文化大会就是我们给出的答案,这些年来,大会让所有参与的协会得到了一个交流的平台,也让各界都参与到中医药文化的推动和宣传中来,为中国的中医药文化发扬光大贡献一份力。   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实施方案》也印证了这一点,《方案》指出,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使中医药成为群众促进健康的文化自觉的重要举措。强调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充分发挥其作为中华文明宝库“钥匙”的传导功能,加大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和传播推广力度,推动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融入生产生活,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为中医药振兴发展、健康中国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创新发展是一个永恒的主题。这几千年来,中医药的发展过程就是一个不断创新发展的过程,时至今日,这个定律毅然没有改变,我们需要不断地去创新,才能不断地发展。   媒 体:中医药文化大会将怎样走下去?   刘峻杰:展望未来,中医药文化大会要办下去,办得好,归根到底,我想还是紧跟时代发展的需求,首先我们要保证好中医药文化大会的特色,将传统文化作为我们的根基,推动中医药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生活,让中医文化、中医理念植根于国人心中。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未来,中医药文化大会将继续推动中国中医药文化和中医药事业的发展,促进中医药品牌走向现代化、国际化,力争成为中医药乃至大健康产业的整合平台和引领高地。我们坚信,第五届中医药文化大会的成功举办,必将进一步弘扬中医药传统文化,助力中医药产业与深厚的文化底蕴相结合,推动中医药产业稳步发展,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世界文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来源:海通社佳珺亚太医药网

  • 杀机重重!小心跌入湖北中成药带量采购的“温柔陷阱”!

    2021-09-27阅读203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湖北中成药带量采购方案,并不温和,反而通过降幅层层设障,力图让企业一次降幅到底,整个方案看似波澜不惊,但蕴藏着方案制定者的种种降价策略,这才让一份看似平淡的方案实际上玄机层层、杀机重重。   昨天,湖北中成药省际带量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公告一发,各路解读闻风而动,解读得几乎一个步调,以A单元为例,那就是:“A组企业的中选规则较为宽松”等云云。   看完相关解读,很多跟了湖北中成药全过程从事市场准入将近15-20年的朋友,非常感慨:都说现在不能迷信专家,看来是对的。笔者同样也非常感慨:早就和你们说要相信自己的力量。一帮没有干过投标的所谓专家对方案的理解肯定不如干过投标的准入人员,同样,干过投标但没有经历过相关项目的准入人员也肯定不如经历过相关项目的准入人员。为什么不挺起腰杆,相信自己呢?   言归正文。早在一个月前,湖北省中成药专项采购已经组织进行了采购细则论证,带量采购已经基本上敲定了20+省左右跟标,最终19个省级单位共同构成采购联盟,而据之前掌握的消息,湖北此次中成药采购细则在综合了武汉、广东国采续约、部分器械耗材集采的方案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升级与优化。而且,为了让方案更加合理,湖北方案采取了2选1的模式,确保方案最大范围的周全与细致。但近一个月内据笔者掌握的相关方案来看,基本上就是一个思路,也就是此次公布的方案主线比较清晰。   本次湖北中成药AB两个分组单元,其中, A采购单元中,只要满足采购金额的占比或采购金额的排名这两项条件之一,即可进入A单元。都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进入B单元;若B单元企业不足3家,则所有企业都合并到A单元。湖北的AB两个单元划分,本身就是一种严格按照2号文的划分要求,并不像广东一样飞出天际。   由于公告已发,笔者重点只对如何入围进行详细阐述。   湖北此次入围,基本上就是继续沿用了双信封的策略但又在双信封的基础上进行了升级。根据报价代表品降幅以及医疗机构认可度、企业排名、供应能力、创新能力、招采信用评价等级、药品质量安全等因素综合得分,产生入围企业。总分100,价格分占60,技术分40。  通过上图可以可以看出,申报企业按报价代表品进行价格申报,通过申报价格的降幅确定价格竞争得分。这里与以往双信封决定中选与否的最大区别就是同竞争单元最高降幅。可能有的朋友会说,降幅出现在这并没有什么可稀奇的。是的,但此双信封非彼双信封,以往的双信封只要综合得分可以了,根据入围比例企业就基本上中选了。但湖北的双信封可不是这样。同竞争单元内,按照申报企业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企业后没有结束,反而是又一个闯关的开始。   企业入围后,根据拟中选规则,将本次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报价降幅从高到低排序,降幅排名前70%的企业(四舍五入取整,下同)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末位降幅相同,则一并获得拟中选资格。降幅排名后30%的企业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50%位次的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也就是说,经历了前面残酷的双信封搏杀后,刚九死一生,但相关企业必须带着双信封的报价降幅来到淘汰现场。这种血腥的降价场面是不是很让人难以接受?如果想中选,唯一的做法就是在双信封阶段把价格降充分降到心理底线才有机会。为什么有的解读认为方案宽松呢,在他们心目中,能入围基本上就算是中了,能进前70%就基本上很轻松了,甚至基本上就忽略了降幅的这种暗线影响。这种不专业的言论让企业听了会沉默、商业听了会流泪、准入人员听了会无语。   一位企业的准入朋友小刚(化名)昨天对笔者交流:文件摆明了A组至少有三家至少是三进二,份额最大的前三必然会有淘汰以后才去看整体A组的降幅70%,我感觉所有人都视而不见。就拿第一组血塞通来说,相关企业三进二淘汰一个入围了以后才去看70%,说难听点后面70%在不在根本不重要了,这三家最少的某企业就有近40个亿,三进二谁都死不起,所以后面那什么70%根本意义不大,前面谁都死不起,前面拼到死了后面自然也没问题。所以核心重点在于算对手的降幅和承受程度以及算准价格分和技术分。   有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实战派分析人士昨天对笔者表示,湖北方案根本就 不可能宽松!集采带量就是生死之战,只有1次!看看那些落标企业和没赶上国家集采的药企一片哀嚎。   同样的情况,B组中有所区别。在B单元,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直接获得拟中选资格。入围企业数量≤4家的,入围企业报价降幅达到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降幅排名前70%的最低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未达到的,进入议价环节,接受17个产品组所有A竞争单元入围企业中位降幅,获得拟中选资格。笔者认为,首先,如果把入围生死权交给了所有17个产品组所有A单元入围企业排名前70%的最低降幅,那得有多大的不可预测性与未知情况发生?那得有多么强大的心理能力?基本上意味着以我为主(拼死干掉对手舍我其谁以及爱谁谁我就是报低价来的)。而进入议价环节,其实反而可控,降幅会比较明显告诉企业是否接受才能最终中否选。   这么多年了,笔者忽然发现,当年最不可控的议价现在反而变成了最可控的。2015年前后,都说在线上议价不知道专家的底牌,但进入2021年,深不可测的反正是降幅。不仅要看自己的降幅,还要看全组全单元的降幅,甚至有的项目要看全投标企业的降幅。这种不确定的降幅嵌入双信封并引发一连锁降价反应,才是最难预防与攻破的环节。   当然,湖北也是提心万一中选企业过少,还是留了一手,即增补拟中选企业。按照相关规则确定拟中选企业后,未入围或未中选的申报企业,其报价代表品为同产品组内日均治疗费用最低的,可获得拟中选资格。若报价代表品日均治疗费用相同,综合得分较高的获得拟中选资格。给自己的方案留有余地,前退有度,湖北可以。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再说一句题外话,湖北牵头开展的中成药带量采购,带有明显的国家指定性质,即委托湖北开展中成药专项采购,一旦模式成型,方案成熟,效果明显,国家必全部复制或直接委托湖北平台开展也是可行的。而广东牵头开展的带量采购,笔者理解本质上国家有关层面仍然是希望广东和湖北最好形成差异。如果按此逻辑,地方带量采购品种的两大方向轮廓自然清晰、明了:中成药交由湖北,化药交由广东,两大采购联盟一个交叉整合,会无缝对相向而行省级带量采购的主桥进行合拢。此次湖北中成药带量采购已经率先启动了,对于湖北广东两个联盟交叉的五个省份以及部分品种来说,企业又到了做选择题的时候。同样,两个省也要做一些调整和优化。但现在湖北已经开始了,广东怎么调整拭目以待。来源:新浪医药新闻佳珺亚太医药网

  • 集采大潮来袭 社会办医如何应对?​专家解读

    2021-09-27阅读253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集采药品耗材会不会、应该不应该进入社会办医疗机构,这个问题是大家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而最有发言权的,应该是医保局。   9月9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函复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3027号提案时给出了初步意见。那么,如果要进入,会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造成什么样的影响,而社会办医疗机构有什么应对之策?   社会办医疗机构会不会被纳入国家集采?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函复的这份第3027号提案,是“关于降低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的提案”,尽管不知道提案的具体内容,但从提案名称“降低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看,主题很突出。   提案委员认为,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比较高,应该降低。而这种“高”,可能是基于自己的感受,有两个“参照物”,一个是公立医院,一个是市场价;抑或有自己的亲身体验。具体是哪个,我们不得而知。但一般来讲,认为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需要降低的,总应该是比较出来的。   而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函中明确了这么几个要点:   ①公立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这就是说,社会办医疗机构和药店要获得医保定点,也应该通过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   ②依托药品集中采购市场和司法机关判决或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将医药回扣、垄断控销、价格违法等失信事项计入企业信用评级。按照失信程度分别对医药企业采取提醒告诫、警示风险信息、限制或中止挂网、采购、披露失信信息等约束措施。这意思是医药企业应该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诚信,失信行为将遭到严厉处罚;   ③社会办医疗机构要纳入医保定点就应该与公立医院一样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局令2号),参与绩效考核,接受事中事后管理。   尽管从上述答复函中不能明确看到集采会不会进入社会办医疗机构,但早在2019年9月国家医疗保障局等九部门发布的《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实施意见》(医保发〔2019〕56号)中已经将“自愿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参加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加试点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一并纳入扩大试点范围。   2021年1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更是对实施集采的医疗机构范围确定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所以会不会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集采就看“协议”约定了。   社会办医疗机构应不应该纳入集采?   毫无疑问,集采就是降低药品价格。然而在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号),开展4+7带量采购之前,集采很难说取得了药品虚高价格下降,挤干水分的目的。   最根本的原因是之前的集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集采,没有带量,没有给企业一个量的承诺,加之很多配套政策不到位。   当然,如果仅仅只是为了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也许集采并不是唯一有效的方法。大家经常去超市购物,也在淘宝买东西,那里边的商品并没有集采,但实际上并不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为什么?因为那些商品有充分公开公平透明的竞争,也就是说市场竞争才是形成合理价格的核心。   如果按照这一规律,社会办医疗机构自主在市场上货比三家进行药品耗材采购应该就不会有价格虚高问题,再加上老板采购药品、耗材是用自己钱购买东西,自然应该会尽量省钱。如果有关部门能够把好药品、耗材质量关,社会办医疗机构应该可以实现以最节省的钱购买到合格的产品,因此应该不需要集采。   因此,委员提案要求降低民营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也许是个伪命题。不过大家看到的民营医院药品耗材价格高,也许有别的原因。   实际上,作为医保部门更需要做的是加快推进医保按病种付费。试想,如果按病种付费做到了,药品、耗材甚至医疗服务价格应该就不需要医保局再去定了,难道不是吗?   但问题是,社会办医疗机构如果想进医保,医保局完全可以用一纸协议将社会办医疗机构强迫纳入集采。   纳入集采会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当然,如果社会办医疗机构被迫纳入集采,也许就会失去更多自主选择药品、耗材采购的权力,同时失去社会办医这方面的市场竞争优势。但如果不想进医保,也就不会被约束。   当然,集采对于社会办医也不尽是利空,从长远来看,似乎今后所有药品耗材都将纳入集采,但实际上任重道远。基于此,社会办医疗机构更多的药品、耗材仍然需要自主采购。当下,至于是否选择进入集采时,社会办医疗机构更需要权衡利弊,做出更为妥当的选择。   社会办医疗机构有什么应对之策?   尽管社会办医疗机构是否实施集采,以“协议”约定,而不是强制,但这种大趋势还是应该引起注意的,具体应该怎么及早应对?笔者认为:   一是密切关注集采动向及政策走势。目前来看,集采正处于蓬蓬勃勃提速与扩大的势头上,很多地方已经将集采作为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利剑,因此来势比较猛。   与此同时,早就担心的供应和质量问题也有曝出,不管怎么回应,估计这种情况可能难以避免,因此,作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需要冷静观察。   二是继续维护好自己原有的供货渠道。医药企业目前很难,医疗机构在政策和环境大变局时代也很难,医疗机构要想活下去活得久首先要健康,因为只有健康才能长寿,对于药品、耗材,我们需要做的,在采购方面必须更加注重质量和供应,在临床使用方面,需要更加注重“合理”,稍安勿躁。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三是苦练内功,努力提高质量,办患者和社会离不开的医疗服务机构和健康管理机构,最终能够不靠医保也能活得很好。来源:看医界佳珺亚太医药网

  • 国家医保局:集采中选药品全流程监测,优先合理使用!

    2021-09-26阅读325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截至目前,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开展了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覆盖218种药品,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4%。集中带量采购通过挤出药品耗材价格虚高水分,有效引导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在降低患者负担的同时,促进风清气正营商环境和行医环境的形成,引导医药行业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近日,国家医保局围绕着集中带量采购就政协委员们所关心的内容进行了集中答复。   一、集采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集中带量采购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形成机制。企业自主报价,通过竞争产生中选结果,最终实现“以量换价”。企业的盈利不是靠政府定价,而是靠加强成本管控,集约化生产达到的。中选药品价格大幅下降的空间主要来自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营销成本的节约。带量采购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了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中选产品直供医院,企业不必再为销售公关。二是财务成本的下降。通过医保预付以及加强监督,医疗机构及时回款,企业资金回笼加快,节约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三是薄利多销,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要求企业申报价不低于本企业该品种的成本价,避免恶意报价。   二、对中选药品全流程监测   在集采过程中,国家医保局重视部门协作,强化监测监督,确保中选产品的质量、供应和使用。一是强化中选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质量安全监管。集采结果公布后,药监部门将中选产品列入监管重点,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开展全周期、全覆盖式监督检查,严守质量底线。二是落实中选企业生产供应责任,加强生产供应保障监测。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督促生产企业及时报送产能情况,支持企业开展生产技术改造,提升中选产品供应保障能力。三是开展采购和使用监测,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使用。国家医保局指导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对中选产品供应、使用等情况进行监测,并作定期评估;同时,会同卫生健康等部门落实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产品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监测预警药品短缺信息等,保障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使用顺畅。四是开展临床疗效跟踪评价,保障用药安全。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组织了宣武医院等20家在京医疗机构,通过两年时间、11万余例病例真实数据,验证了国家组织药品集采14个中选仿制药与原研药在临床上等效。探索并初步建立了集采药品临床疗效和安全性的评价模式,后续将继续扩大至更多品种、更广泛地区、更长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确保中选药品优先合理使用   2019年,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提高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水平,将配备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强调卫生健康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国家集中采购药品等进行考核。2020年,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要求加大处方审核和点评力度,进一步强化药品的合理使用,激励药学人员在促进合理用药、减少资源浪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集采促进生产企业创新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 Style Definitions */ table.MsoNormalTable {mso-style-name:普通表格; mso-tstyle-rowband-size:0; mso-tstyle-colband-size:0; mso-style-noshow:yes; mso-style-priority:99; mso-style-parent:''; mso-padding-alt:0cm 5.4pt 0cm 5.4pt; mso-para-margin:0cm; mso-pagination:widow-orphan; font-size:10.5pt; mso-bidi-font-size:11.0pt; font-family:'Calibri',sans-serif; mso-ascii-font-family:Calibri; mso-ascii-theme-font:minor-latin; mso-hansi-font-family:Calibri; mso-hansi-theme-font:minor-latin; 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mso-bidi-theme-font:minor-bidi; mso-font-kerning:1.0pt;}   目前,创新药和专利产品未纳入集采。集中采购改革以带量采购挤掉了医药流通过程中的灰色费用空间,引导企业转变营销模式,从原来拼渠道、拼营销的模式转化为质量和价格竞争,加快仿制药企业技术改造。近年来,部分企业研发投入明显增强,有利于推动行业高水平发展。据统计,2020年A股医药上市公司销售费用近5年来首次呈下降趋势,同比减少6%,研发费用同比增加22%,表明药企正从重销售向重研发转变。同时,仿制药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工作的积极性提高,既提升我国患者用药水平,也支持了行业创新发展。来源:国家医保局佳珺亚太医药网

  • 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采降价后,质量如何监管?

    2021-09-26阅读165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9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印发《加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人工关节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对中选品种开展专项抽检。  此前,国家医保部门已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冠脉支架、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省级医保部门对冠脉球囊、人工晶体等品种进行了集中带量采购。近期,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产生拟中选结果,有44家企业中选。为推动中选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证中选品种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工作方案》。   根据《工作方案》工作目标,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以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为重点,将中选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省级组织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中选企业所在地省级药监部门应当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通过全面落实中选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实现中选企业全覆盖检查和中选品种全覆盖抽检,切实保障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质量安全。   《工作方案》明确了落实中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中选企业监督管理、做好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开展中选品种质量抽检、加强不良事件监测、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六方面的工作重点。   1.在全面落实中选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各省级药监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中选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报送中选信息,加强质量管理,认真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建立健全追溯体系。   2.各省级药监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中选企业监督管理,监管责任要明确到人,动态掌握中选企业和产品相关信息;每年实现全覆盖检查,每季度对中选企业进行调度,将中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和中选品种质量状况纳入风险会商,并定期组织开展专项培训。   3.各省级药监部门要扎实做好流通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中选品种配送单位、相关医疗机构要履行好各自管理职责。   4.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跟踪和关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科学制定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方案,对辖区内中选品种在生产环节和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指定代理人处开展全覆盖质量抽检;同时,持续强化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能力建设。   5.在持续加强不良事件监测方面,《工作方案》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对中选企业开展质量体系检查时,应将企业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情况纳入重点检查内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检查;中选企业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   6.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来源:中国医药网佳珺亚太医药网

  • 江苏: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 高标准建设“智慧医保”工程

    2021-09-26阅读143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9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   · 增强医药服务可及性。发挥医保基金的战略购买作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完善区域医疗卫生规划,健全城市三级医院、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的现代医疗服务体系,支持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发展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加强首诊行为管理。支持远程提供医疗服务、互联网诊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有序发展,促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合理运用。   · 支持“互联网+”医药服务等新业态医药服务发展。推进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精细化管理,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行为规范、服务质效和费用控制考核评价。   · 高标准建设江苏“智慧医保”工程。按照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化总体部署,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我省的落地应用,建成我省“标准规范统一、数据省级集中、系统两级部署”的“智慧医保”江苏工程,推进医保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形成全省一体化医疗保障信息化格局,实现服务人性化、管理精细化、监管智能化、决策科学化。    · 提高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应用人工智能、互联网等先进技术,面向全省医保服务对象,建立全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普遍推广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融合“苏服码”应用,推进“一码通行”。强化移动端服务,持续优化“江苏医保云”平台,将服务功能全面延伸到医院和药店,提供就医购药、医保结算全流程线上服务,逐步推广先诊疗后付费,推进医疗电子票据应用。来源:恒生芸泰佳珺亚太医药网

  • 湖北、河北等19地中成药集采启动!

    2021-09-26阅读142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9月25日,湖北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服务网发布《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 1 号)》。由湖北、河北、山西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联采办,代表各地区公立医疗机构及自愿参加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来源:新浪医药新闻佳珺亚太医药网

  • 中成药/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循序渐进 企业重点关注五大方面

    2021-09-24阅读146次

      亚太医药网作为医疗行业招商代理信息平台不仅关注医药招商动态,也时刻关注医药行业及健康相关动态信息。  2021年,国家组织了第四、五批的药品带量采购。硝烟未散,8月份国家医保局的两则消息再次引爆行业的热议:一是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完善中成药及配方颗粒质量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坚持质量优先,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从价高量大的品种入手,科学稳妥推进中成药及配方颗粒集中采购改革。二是将结合生物制剂的相似性、稳定性和可替代性等方面的特点,考虑临床用药需求,充分征求临床和药学专家以及相关企业意见,摸清企业产能,形成适合生物制剂特点的集中采购规则。   相关工作循序渐进:9月10日,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了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的二代及三代胰岛素相关企业及产品清单;9月14日,广东省药交所发布了《广东联盟清开灵等58个药品集团带量采购文件》征求意见稿。   政策与试点铺垫   早在2020年7月,国家医保局就生物制品(含胰岛素)和中成药集中采购工作召开座谈会,研究完善相关领域采购政策,推进采购方式改革;同年9月,表示“将进一步研究并探索对未过评药品及目前尚无一致性评价标准的药品,如生物制品和中成药等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明确,“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为中成药集中采购提供了基本遵循。   过去一年中,各地按照国家集中采购要求精神进行了中药和生物制剂的试点,如青海省、浙江金华、河南濮阳等地针对部分需求大、金额高的中成药品种开展了集采探索;湖北武汉在2020年1月进行了胰岛素的集中带量采购。前段时间,湖北省医保局发出通知,中成药跨区域联盟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也将拉开序幕。   难点在哪儿   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不同于西药的最大问题,笔者以为有两个:一是质量标准不统一;二是价格形成机制相对复杂。   不同于西药的一致性质量评价,质量的控制指标清晰明确,中成药质量是指严格按照已许可的配方和操作进行生产所得的产品性质,由于中成药成分复杂,决定中成药质量的不仅是中药材、生产过程,而是受到诸多种因素的影响,如配方中药材、中药有效成分、中药炮制、制剂工艺、辅料、包装、贮藏条件、运输等,目前的质检项目和数据难以完全代表一个中成药的真实产品质量。在价格形成机制上,国家采取了成本定价、规定批零差率、只管最高价、管理加成率、零差价或差别加价、企业自主定价、通过招标形成交易价格等不同的管理方式,对中成药来说,由于没有完全统一的价格形成机制和标准,价格不均衡的现象是存在的。   今年4月底,国家药典委发布《关于执行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首批160个中药配方颗粒的统一标准,将于2021年11月正式实施,在以集中带量采购为突破口的医改环境下,为中成药带量采购探索出了新方向。   国办发2号文件提出,“明确采购质量要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临床使用综合评价体系”。笔者注意到,2020年1月,《真实世界证据支持药物研发与审评的指导原则(试行)》挂网,对真实世界研究进行了定义,指针对预设的临床问题,在真实世界环境下收集与研究对象健康有关的数据(真实世界数据)或基于这些数据衍生的汇总数据,通过分析,获得药物的使用情况及潜在获益-风险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证据)的研究过程。上述《指导原则》特别指出,真实世界研究为药物上市后研究或再评价提供证据;对于名老中医经验方、中药医疗机构制剂等已有人用经验药物的临床研发,在处方固定、生产工艺路线基本成型的基础上,尝试将真实世界研究与随机临床试验相结合,探索临床研发新路径。   推进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   按照国办发2号文件规范的三种方式,中成药现阶段将采用分类采购的集中带量采购方式,以省级和省际联盟采购试点为主;不能纳入各地带量采购试点的中成药,将采用直接挂网+议价的采购模式;新产品依然采用医疗机构备案采购的方式。   在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中,独家或厂家较少的产品或将采用议价的方式,厂家较多的产品大概率采用综合评议法进行评价,其中,质量评价将成为关注重点。哪些指标可以成为评价中成药质量的要素?有如下标准可以参考:   一是中成药选择的中药材是否符合GAP要求;二是真实世界数据可以体现的临床效果;三是企业在该方面是否有深入和系统的研究,是否为标准制定者、是否获得国家和部委相关认定等;四是企业实力的客观指标,如企模、质量规范等;五是是否国际化,对于已经“走出去”被认可的产品给予相应政策倾斜。   生物制剂先行先试?   2020年初,湖北省武汉市率先对胰岛素类药品进行了带量议价,对生物制剂的集中带量采购进行试点。此前,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组织胰岛素联合带量采购的征求意见稿,生物制剂的国家联采已经启动,相信未来列入的品种或逐渐增加。   从国家组织胰岛素联合带量采购征求意见稿可见,胰岛素的采购方式、分组方式、分量方式、中选规则等与药品的一至五批国家联合采购,以及医用耗材第一批的冠状支架和第二批骨科耗材的规则都有很大区别。由此可见,针对生物制品,未来“一品一策”“因材施策”将会成为医保局进行国家联采的原则,条件成熟一个就推进一个,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规则;不能列入国家联采的其他类别生物制品,与中成药一样,依然以省级和省际集中带量采购试点为重点。   重点关注哪些方面   国办2号文件提出“应采尽采”“三级操作”要求,笔者相信,1~2年内,药品领域的分类集中带量采购一定会密集性开展。文件还强调,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要求,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医疗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或组织相关地区和医疗机构形成药品集中采购联盟,加强工作协调,部署落实重点任务;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共同成立跨区域联合采购办公室,代表联盟地区医疗机构实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组织并督促执行采购结果。   由此推断,未来各地省际联盟方式将成为政策要求的方向,集中带量采购方式方法会更加丰富,中成药和生物制剂的集中带量采购也同样如此。   医药企业面对各地的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有以下方面需要关注:    一是各地的产品评价规则,从已经进行的项目看,采用综合评议法的数量占的比例较高,这是不同于过去两年的新变化,但在各项目中设置的评价要素、权重等却大不相同。二是各地在质量分层、分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三是各项目约定的采购量的计算方法不同,如上一年度医疗机构采购量的比例有30%、50%、60%、70%、80%,比例很不同。四是各项目中的中选产品数量差异大。五是对于未中选产品的要求和限制也大不同。来源:医药经济报佳珺亚太医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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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可报销医疗费用

2022年5月,在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全国实现每个县至少有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能够直接报销包括门诊费用在内的医疗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迈进新阶段。1、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平稳运行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71万家;1-5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99.02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450.17亿元,基金支付261.31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8.1%。5月,全国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39.4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85.56亿元,基金支付50.44亿元,分别环比增长6.1%、2.4%、2.2%;基金支付比例为59.0%;日均直接结算1.2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17万元,次均基金支付1.28万元。2、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加快推进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6.27万家,定点零售药店14.66万家;1-5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867.59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21.20亿元,基金支付12.67亿元,基金支付比例为59.8%。5月,全国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96.04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4.56亿元,基金支付2.82亿元,分别环比增长14.3%、9.7%、11.3%;基金支付比例为61.9%;日均直接结算6.3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32.53元,次均基金支付144元。3、全国统一线上备案服务便捷高效2022年1-5月,通过国家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成功办理备案73.96万人次。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就医备案栏目中还可以查询到各统筹地区定点医药机构开通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以及各地系统停机公告等信息。来源:央视新闻